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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安鄉立圖書館
地址:
望安鄉東安村69~1號
電話:
(06)99914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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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簡介 |
| 1、兒童閱覽區:內部典藏適合各年齡層的兒童讀物,供小朋友自由取閱,藉以啟發心智、擴充學習領域。 |
| 2、書庫:典藏各類人文、社會、科學等圖書,採開價方式供民眾閱覽區:座位寬敞舒適,在開闊的閱覽室內閱讀,頭腦清晰,讀書效果更是事半功倍,是青年學子自修的最佳去處。 |
| 3、期刊區:蒐集期刊50種、報紙3種,在各方面均有多層次的探討和廣泛性的報導,民眾可由此獲得最新資訊,掌握成功的先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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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休館日 |
| 全年無休(除國定假日外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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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服務項目 |
| 1、圖書借閱:以便民親切的服務態度辦理圖書借閱並培養讀書風氣、建立書香社會,造福 桑梓。 |
| 2、參考諮詢服務:包括服務台日常服務和閱覽室、書庫的閱覽服務, 民眾還可以透過當面、書面獲電話 |
| 3、閱讀指導:提供讀者一般參閱查考及專人指導利用館藏資料服務。 |
| 4、影印服務:提供讀者資料影印服務。 |
| 5、教育推廣:適時舉辦各項教育推廣活動,引導民眾利用圖書館,提升生活品質。 |
| 6、提供電腦網路,充實提供鄉民查詢各種資訊。 |
| 7、協助鄉民繕打各種資料。 |
| 8、晚上適時提供閱覽室,協助鄉民考試之準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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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借閱證申請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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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、凡年滿三足歲以上,居住本縣軍民,攜帶一吋半身照片兩張,身分證(軍人需另備軍人身分證,未滿十二歲需戶口謄本)均可申請辦理。 |
| 2、
凡設籍本縣居民,可永久使用本證。 |
| 3、
外縣市居民離澎前一個月,應停止其借閱權利。 |
| 4、
讀者遺失借閱證,可到本縣各館辦理掛失,填寫補發申請單,及一吋半
身照片一張,隨即辦理發證借閱。 |
| 5、
代辦借閱證,請出示委託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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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借閱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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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、讀者憑借閱證借閱兒童書及成人書圖書,每次限借四冊,每次借出期限為廿一天,不得申請續借,逾期罰則,以逾期天數為停借期限。如:逾期一天其借閱權利停止一天,以此類推。 |
| 2、兒童室限滿三足歲至十二歲讀者憑借閱證借閱圖書,每次限二冊,視聽資料限一件(限館內閱聽),其他規定與書庫同。 |
| 3、參考室讀者憑借閱證借閱過期期刊,須年滿十二足歲,每次限閱二冊,(借閱期限十四日)。 |
| 4、視聽資料:限館內借閱,分成人視聽及兒童視聽,未滿十二足歲,限借閱兒童視聽。 |
| 5、本館參考圖書及列為不外借之資料,讀者不得要求借出。 |
| 6、讀者借出之圖書如有遺失、損毀、污染、圈點、缺頁等情事,需賠償原書或購買二年內出版之新書(p.s期刊需賠償原期刊物)。 |
7、代借圖書需出示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,且以一人為限,代借兒童圖書限父母親及兄弟姊妹,並出示戶口名簿(影本亦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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