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湖,古稱「平湖」、「彭湖」,為台灣地區歷史開發最早的一個縣市。根據澎湖出土的文物考證,南宋時期,澎湖確有漢人在此活動的跡象。正式設官治理,則於元世祖至元18年,在澎湖設置巡檢司,隸屬福建省同安縣,這是澎湖行政建置的開始。
明萬曆32年(1604),荷蘭人入澎湖,築建紅毛城。天啟4年(1624)福建巡撫南居易奏准驅逐荷蘭人,驅離荷蘭人後,於現在的文澳地區築天啟城,建砲台以守。明永曆8年(1654)設置澎湖安撫司,作為台灣門戶。康熙23年(1684)清廷置重兵駐守台澎,加強治理。清雍正5年(1727)在澎湖設廳。光緒20年(1894),清日甲午戰爭戰爭爆發,滿清政府在馬關條約中,將台、澎割讓給日本。一直到民國34年台灣光復後,成立澎湖廳接管委員會。到民國35年,正式成立澎湖縣政府。
澎湖的開發早於台灣約400年,近年來考古學家在澎湖本島和其他小島,更發現出土的「粗繩紋陶文化」、「細繩紋陶文化」、「素面紅灰陶文化」等幾個文化遺跡,表示澎湖文化遺產的淵源流長及豐富的文化內涵。
澎湖縣共有64個大小不等的島嶼,20個島有人居住,44座無人島,是國內島嶼最多的一個縣市,目前行政轄區共有1市5鄉:馬公市、湖西鄉、西嶼鄉、白沙鄉、七美鄉、望安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