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地感動,文化傳承
(一)借閱證遺失時,請立即電話通知或親洽各公共圖書館辦理掛失登記。若因未掛失而發生冒用情事,得取消其借閱權利,所發生損害由借閱證登記人負責。 (二)借閱證如有遺失或破損,可到本縣各公共圖書館辦理補(換)發。補發須持身分證正本申請及繳付工本費新台幣50元整,立即辦理(馬上可再借書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