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職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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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別 | 業務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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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科 | 一、一般庶務工作:採購、修繕、館舍管理、清潔維護,車輛管理、財產物品登記、出納業務等。 二、 文書處理:公文收發、繕校、監印、檔案管理、印信保管等。 |
圖書資訊科 | 一、縣圖書館及澎南圖書分館經營管理。包含: 1.閱覽服務,如圖書借閱、期刊借閱、兒童讀物借閱及視聽資料閱覽等。 2.參考諮詢服務,如加入館際合作組織、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服務及圖書館利用指導。 3.閱讀推廣,如講座、書展、影片欣賞、視聽教育、資訊教育、好書交換、圖書館週、故事媽媽培訓及說故事服務等活動。 4.圖書、視聽、期刊雜誌、報紙等資料採編典藏。 二、輔導縣內各鄉市圖書館業務之推展及公共圖書館自動化服務。 三、辦理文學人才培育及推廣業務,如出版縣籍作家作品集、菊島文藝營、菊島文學獎、故事繪本等。 四、蒐集、整理、保存各類圖書、資料並成立地方文獻資料中心,保存地方文獻。 |
文化資產科 | 一、文化資產之審議。 二、古蹟之調查、研究、指定公告、管理維護、修護及再利用事項。 三、歷史建築之調查、研究、登錄公告、管理維護、修護及再利用事項。 四、聚落調查研究、登錄公告、維護聚落保全其環境景觀及再發展事項。 五、遺址之發掘、調查研究、登錄公告、列冊追蹤、管理維護、監管保護事項。 六、文化景觀之調查研究、登錄公告、列冊追蹤、保存維護及再利用、管理保護事項。 七、古蹟及歷史建築災害應變處理。 八、古蹟、歷史建築、文化景觀之傳統建築工法技術保存、傳習及推廣。 九、傳統藝術登錄公告、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其保存者列冊;調查研究、保存、傳習及推廣。 十、歷史建築(傳統古厝)獎助修復暨菜宅獎助修復。 十一、世界遺產潛力點保存、維護及推廣。 十二、文化資產網站網站管理及維護。 十三、石滬文化網站管理及維護。 十四、全國古蹟日活動。 |
展演藝術科 | 一、演藝廳之設置與營運管理。 二、表演藝術(音樂、舞蹈、戲劇)活動之策劃與推廣。 三、表演藝術團隊之扶植與輔導。 四、演藝事業輔導管理事項。 五、各類表演藝術團隊之培訓。 六、配合辦理基層及校園巡迴演出、藝術下鄉活動。 七、縣市藝文特色計畫之提案、推動。 八、無形文化(踏涼傘、褒歌、小法)之保存推廣。 九、辦理表演藝術競賽(鋼琴比賽、藝術歌曲比賽)、研習等事項。 十、辦理各類型之美術展覽活動。 十一、配合中央或國際兩岸文化交流展演活動。 十二、展覽場地之管理-中興畫廊、文馨畫廊、西瀛畫廊。 十三、辦理新秀獎比賽、美術家聯展並出專輯分贈展出及得獎人員。 十四、辦理美術品典藏。 十五、辦理公共藝術業務。 十六、辦理新故鄉社區總體營造。 十七、辦理全局綜合及管考業務。 |
博物館科 | 一、辦理本縣博物館事業發展相關業務,蒐集地方特色辦理專題展示,推展本縣鄉土文化特色,激發愛鄉情操,凝聚地方文化共識。 二、新建澎湖生活博物館核心館,結合地方博物館(地方文化館),共構澎湖文化資源中心,發展澎湖博物館事業,協助本縣文化資產保存,及地方文化人才之培育。 三、營運管理海洋資源館,辦理海洋文化展及海洋鄉土教育推廣活動,宣揚本縣海洋文化。 四、營運管理澎湖開拓館,系統展示澎湖開拓史料 ,落實鄉土歷史教育,提供歷史人文休憩與觀光的文化場域。 五、營運管理澎湖化石館,推廣化石教育,增進民眾對化石知識。 六、經營管理二呆藝術館,推展藝術文化教育。 七、推動地方文化館計畫,辦理輔導團、推動小組,輔導本縣公、私立地方文化館之設置、營運等。 八、辦理本縣古物、民俗文物之蒐集、調查、登錄、維護、研究、出版等典藏管理,有效保存本縣文化資產。 九、辦理本局文化志願服務人員制度建立及組訓、服務等事項,結合社會資源推動藝文發展。 十、辦理澎湖學術研討會、家庭日及文化講座活動。 十一、兼辦本局人事、政風業務。 |